根據HJ 164-2020《地下水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技術規(guī)范》、HJ 25.2、HJ 1019等相關國家標準規(guī)定,監(jiān)測井建成和采樣前必須要洗井,為保證水清砂凈,獲得標準的樣品。
監(jiān)測井建設完成后,至少穩(wěn)定8 h后開始成井洗井,保證監(jiān)測井出水水清砂凈。 洗井的設備一般選擇潛水泵、貝勒管或慣性泵等,通過超量抽水、汲取等方式進行洗井,不得采用反沖、氣洗方式。 至少洗出約3倍井體積的水量,井體積用下式計算: 成井洗井應滿足HJ 25.2的相關要求。使用便攜式水質測定儀對出水進行測定,當濁度小于或等于10 NTU時,可結束洗井;當濁度大于10 NTU時,應每間隔約1倍井體積的洗井水量后對出水進行測定。 洗井后需進行至少 1 個落程的定流量抽水試驗,抽水穩(wěn)定時間達到 24 h 以上,待水位恢復后才能釆集水樣。 樣品采集前,應按照以下步驟進行采樣洗井: 采樣前需先洗井,洗井應滿足 HJ 25.2、HJ 1019 的相關要求。 滿足以下任意一種要求即可結束洗井。 (1)在現(xiàn)場使用便攜式水質測定儀對出水進行測定,濁度小于或等于 10 NTU (2)當濁度連續(xù)三次測定的變化在±10%以內、電導率連續(xù)三次測定的變化在±10%以內、pH 連續(xù)三次測定的變化在±0.1 以內 (3)洗井抽出水量在井內水體積的 3~5 倍 注意:原則上地下水樣品一般要采集清澈的水樣。如水樣渾濁時應進一步洗井,保證監(jiān)測井出水水清砂凈。 采樣流程圖 根據HJ 164-2020《地下水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技術規(guī)范》中規(guī)定,地下水樣品采集之前都需要進行洗井操作以便獲得代表性的樣品,具體洗井操作和注意事項參考如下: 應避免對井內水體產生氣提、氣曝等擾動,水泵下放位置一般應在濾水管下部。 選用氣囊泵或低流量潛水泵的,泵體進水口應置于水面下1.0m左右,抽水速率應不大于0.3L/min,洗井過程應同步測量地下水位,確保水位下降小于10cm(備注:如采用潛水泵等流量相對較大的設備,難以達到此流速控制要求,可通過在出水處安裝一個四通閥,然后再接至采樣導管的方式來控制流速)。 采用貝勒管進行洗井的,貝勒管汲水位置為井管底部,應控制貝勒管盡量在井口中央緩慢下降和上升。原則上洗井水體積應達到3~5倍滯水體積,可安裝水表來記錄從開始抽水到采樣完成后的抽出水體積。 若洗井過程水位持續(xù)下降,首先應結合地層巖性判斷該監(jiān)測井是否是低滲透性井,如不是,需評估監(jiān)測井是否已淤堵。可將井內積水抽干,等待回水恢復至抽水前靜止水位,重新抽水并馬上現(xiàn)場檢測相關指標,達到穩(wěn)定要求后立即采樣。 洗井前應對pH計、溶解氧測定儀、電導率儀和氧化還原電位儀等檢測儀器進行現(xiàn)場校正并記錄。 開始洗井時,以小流量抽水,記錄抽水開始時間,當出水量穩(wěn)定且水質澄清時(即達到“水清砂凈”),每隔5min(每個時間間隔段應盡量保持穩(wěn)定、足夠的抽水體積)現(xiàn)場檢測一次相關參數(shù),讀取并記錄pH、溫度(T)、電導率、溶解氧(DO)、氧化還原電位(ORP)和渾濁度,連續(xù)三次測定結果達到以下要求時結束洗井: pH變化范圍為±0.1; 溫度變化范圍為±0.5℃; 電導率大于500μS/cm時,變化范圍為±3%;電導率小于500μS/cm時,適當放寬,變化范圍為±5%; 當DO≥2.0mg/L時,其變化范圍為±10%;當DO<2.0mg/L時,其變化范圍為±0.2mg/L; ORP變化范圍為±10mV;f)10NTU<濁度<50NTU時,其變化范圍應在±10%以內;濁度<10NTU時,其變化范圍為±1.0NTU;若含水層處于粉土或黏土地層,或與巖溶通道存在水力聯(lián)系且連續(xù)多次洗井后的濁度≥50NTU時,要求連續(xù)三次測量濁度變化值小于5NTU。 若現(xiàn)場檢測參數(shù)無法滿足(3)中的要求,則當洗井抽水體積達到5倍井內水體積后也可進行采樣。 洗井過程應及時填寫相關記錄,并按照采樣手持終端指引和要求拍攝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的照片或視頻,若洗井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水面有浮油類物質,需要在采樣記錄里明確注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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